燈光秀,到底更應該秀什么?
“燈光工程”關聯的是實施和安裝,但“實施和安裝”的內容是什么?難道就只是技術的開發和技術的炫耀嗎?也許正是因為過去對展示內容的嚴重忽視,國內盛行的“燈光秀美學”出現了不少問題,很多城市的燈光秀遭到了大量詬病,色彩和技術的堆砌,成為城市視覺領域的“新災難”。
燈光秀的表現形式固然重要,但更關鍵的是形式背后的觀念是什么,尤其是在深圳的城市中心,以43棟高層樓宇作為媒介的創作,全城矚目,它是否能夠激發城市的記憶和情感,是否能夠關注到城市里的生命個體,是否能夠推動城市的創造,這遠比技術的炫耀要重要得多。
燈光秀最有魅力的地方,就在于城市成為表現的媒介,過去的主流媒介是報紙,是電視,是網站,而今天的媒介,會不會就是城市自身。而我們的城市,也理應是每個人來表達自己的舞臺。
深圳是一個非常重視空間活力的城市,并且非常著力于去激發不同空間的可能性,比如UABB對城市片區的激活,已經有了很多的案例和故事。燈光秀之如福田中心區,其意義遠不止于為大家提供一個可以觀看的城市秀,而是讓市民廣場成為一個市民活動的中心和城市焦點,燈光秀在破解超級體量和驚人尺度所帶來的消極性,讓市民廣場的空間煥發出新的活力和意義。

